刘魁;张瑞芳;对于恩格斯晚年的辩证法探索,学术界长期以来存在一种误解,以为恩格斯晚年的研究重心是研究自然辩证法,有人甚至进而把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对立起来。实际上,恩格斯晚年探索的核心是试图探寻包括自然、社会与思维三大领域在内的普遍规律,建构普遍的辩证法体系,为唯物史观奠定科学的本体论基础,自然辩证法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研究环节。不论从辩证法的思想史角度看,还是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角度看,恩格斯晚年的辩证法体系探索都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至于恩格斯与马克思之间的辩证法思想差异,其实更多的是研究分工与研究视域的差异,具有互补关系,不存在所谓的立场对立问题。恩格斯的探索给我们启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相当程度上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创建的结果。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对于恩格斯的辩证法的理论价值重视不够,需要从历史视角深入探究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
2021年05期 No.23 13-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K]